越南設定了到2030年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30吉瓦到50吉瓦,到2045年達到21吉瓦的目標。建立海上風電采購機制,刺激市場,克服海上風電生產、安裝、運行、維護等方面監管和技術標準缺失的問題。國家電力發展計劃VIII包含將風能產量從2020年的600兆瓦提高到超過11吉瓦(GW)– 2030年將達到12 GW,太陽能將在2030年增長至19GW–20GW的計劃。其中包括35個潛在的海上風能項目在計劃中。根據計劃,到2030年,風能和太陽能的可再生能源發電總量將達到39.8GW,到2045年將達到121.7GW。
該計劃還涵蓋了傳統的能源生產。天然氣熱電的裝機容量到2030年將達到28吉瓦左右,到2045年將達到66吉瓦。國家電力發展計劃VIII中有41個潛在的天然氣發電項目,其中至少有9個吸引了國際投資者。燃煤發電的發電量份額將從2030年的27%下降到2045年的18%。
工信部表示,除了目前正在建設的燃煤電廠以及將在五年內投入運營的燃煤電廠之外,工信部沒有計劃進行任何新的燃煤電廠的開發。除了計劃的新容量外,鑒于當前有關電網過載和功率縮減的問題,國家電力發展計劃VIII還解決了現有輸電網絡的擴展和升級以及工信部對新輸電線路和變電站的投資問題。
法律咨詢公司Pinsent Masons的John Yeap表示:“ 國家電力發展計劃VIII是在脫碳政策優先事項的背景下制定的,同時滿足了預期的負荷增長。它采取三管齊下的方法:第一,減少對煤炭的依賴;第二,使用天然氣作為過渡燃料,以增加基本負荷能力;第三,優先利用其自然間歇性能源。這將使越南能夠實現其政策重點。”
“同樣重要的是,國家電力發展計劃VIII認識到需要對其輸配電網絡進行投資。越南是一個狹長的國家,這意味著某些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可能必須遠距離傳播